北京民非基金会办理要求
民办养老、助残类企业设立条件
1990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48条规定:
“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
成立民办非盈利企业需要提供信息:
1.业务主管单位审批文件(同意开办的红头批复文件);
2.成立及经营草案;
3.资金来源及验资报告;
4.理事会人员名单;
5.理事会决议章程;
6.场所证明;
7.主要人员信息文件;
8.申请设立信息表;
9.其他要求出具的信息文件
慈善基金会成立对注册资金的另一个要求就是要求是实缴的货币资金,
对工商略知一二的人士应该不陌生,企业的注册资金缴纳形式分为实缴制
和认缴制两种,慈善基金会由于是需要有资金保障活动进行的,
所以国家认可的是实缴形式。
在确保资金到位后,申请人可以准备申请书、起早的章程、***证明、
场地使用证明、理事名单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的同意设立文件到当地的
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受理时日为60天左右,慈善基金会成立周期
取决于申请人的条件匹配情况,但一般3个月是需要的。
慈善基金会注册 公益基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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